| 宋X宗X年,发生了一起抢劫贡品案件,据目击证人指证,此案乃南侠展昭所为。包拯为此被招入宫。
皇宫中: 庞太师:「黑包子啊黑包子,这次看你还有什么话说?哈哈。」 包拯:「庞老贼,何出此言?」 柳侍郎:「有人目睹展昭杀人,抢劫贡品,黑包子,这件事,你必须给我个交待!」 皇上:「包爱卿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」 包拯:「下官有一言须先声明,第一:下官姓包,不姓黑……」 庞太师:「黑包子,你脸黑心黑,乃尽人皆知之事,无需申辩!」 包拯闻言,立时悲从中来,趴在皇上怀里痛苦流涕:「皇上,他们欺负我!」
皇上:「好了好了,你就别再哭了。庞太师,随便冤枉人是不对的,这会伤了别人的自尊心的,就算没伤到别人的自尊心……」
包拯:太好了,皇上这家伙没事就唧唧歪歪,长篇大论,我正好利用这段时间想好对策。展昭这家伙!如果去打劫应该会先跟我打声招呼。不管这件事是真是假,先保住展昭再说。 「皇上,还是你对我最好!」包拯心想:要装就装到底。 「柳爱卿啊,你说展昭劫持贡品,可有证据?」 「回皇上,微臣有目击证人。」 「皇上,那目击证人说不定患有狂想症。」 「柳爱卿,那目击证人可曾患有狂想症?」 「回皇上,微臣查过那人的祖谱,并无狂想症的记载。」 「我靠,连这你也查过!I服了YOU!」 「包爱卿,既然如此,这件案子就交给你处理,限你7天内查出真凶。」 「7天,太短了吧,能不能多宽限2天?」包拯叫了起来。 「所以说,做官跟做贼一样,都要有一颗慈悲的心……」皇上谆谆善诱。 「又来了,走先!!」——包拯走出皇宫。
时间:一个夜黑风高,阴森恐怖的晚上。 地点:御林军校场。
目击证人御林军方之明:「长夜漫漫,无心睡眠,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,原来包大人你也睡不着觉啊?」 包拯闻言,怒火中烧:好你个方之明,诬蔑我的手下这笔帐还没跟你算,居然连我的台词也敢抢去说? 包拯:「听说你亲眼目睹展护卫抢劫贡品,不知是真是假?」 御林军方之明:「绝对是他!没错的,我还听他说什么桃花过处,寸草不生,金钱落地,人头不保。这不正是展护卫的招牌话吗?」 包拯:「话是没错,可是这句话他会说,别人一样会说。就好象长夜漫漫,无心睡眠这句话,本来是我的招牌话,可是今天不也让你抢去说了吗?」... 包拯:「看来,在这里是问不出什么了,还是等展昭回来再问他本人吧。」
开封府花厅: 包拯:「展护卫,此去常州抓贼,可有遇上什么怪事?」 展昭:「回大人,一切正常。」 包拯:「那么此次礼部的贡品被劫,你可有耳闻?」 展昭:「抢劫贡品?是谁这么大胆?」 包拯「据唯一生还者口供,是你干的。证据是抢劫者曾说出「桃花过处,寸草不生」这句话,这可是展护卫你的招牌啊。」 展昭:「大人明察,这件事的确不是属下干的,若是属下,一定会先向大人禀明的。」 「我相信你。」包拯动情的说:「这么多年来,都是:only you能替我去抓贼……」 「大人」,公孙策忍不住插口:「现在时间不多了,赶快行动吧,这首歌还是留着在庆功宴上再唱吧。」 「也罢!」包拯清了清喉咙,「展护卫,时间不多,你不可松懈。」 展昭在五鼠的协助下,经过一次次的oh my god(过关秘技),终于来到了冒充展昭的凶手——李雄的面前。 「我靠!就这样的一个猪头,竟敢冒充号称玉树临风赛潘安,一朵梨花压海棠的南侠展昭。」展昭怒火中烧。 地下顿时一片狼籍,五鼠吐过之后,纷纷表示要拔刀相助,帮李雄美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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